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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危险化学品事故”自救应急知识

来源:疾病预防控制处 本页责编:王占荣,原驰

危险化学品具有燃烧性、爆炸性、毒性、腐蚀性、放射性等特性,危险化学品大量排放或泄漏后,可能引起火灾、爆炸,造成人员伤亡,可污染空气、水、地面、土壤或食物,同时可以经呼吸道、消化道、皮肤或黏膜进入人体,引起群体中毒,甚至死亡事故发生。

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概念

危险化学品事故指有一种或数种化学品突然排放、泄露或其能量爆发性释放而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。

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程度、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,危险化学品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,分别用蓝色、黄色、橙色和红色表示。

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时,应该怎样做?

1. 切勿惊慌,迅速向侧风向和上风向转移,不要在低洼处滞留,更不要围观。

2. 服从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指挥,按照疏散命令指示的疏散范围、疏散路线、疏散场所迅速安全有序撤离。

3. 遇火灾、烟雾、刺激性气体扩散时,可用湿毛巾、湿布、湿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掩住口鼻,避免吸入毒气;遇火灾时,用浸水的衣被、毛毯等遮裹身体,可有效防止“引火烧身”。

4. 易燃易爆物质泄漏时,在危险区域内禁止使用手机、摩托车等,消除所有明火、火花或火焰,严禁一切火种。

5. 皮肤被污染时,应立即用布抹干,脱去遭污染的衣服,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救措施。

6. 注意现场设置的泄漏扩散、热辐射、中毒等警示标志,禁止进入警戒区域。

7. 禁止在污染区内坐卧、吸烟、喝水、进食;任何人没有防护用品和危险未解除前,禁止回到污染区内救人取物。

(荐稿:贾艳;引用来源:北京市人民政府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知识手册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