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志编写要点
来源:宣传中心 作者:闻卓 本页责编:原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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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什么是史、志 史,就是记事。 志,就是记述。
二、志书、史书的体例特点 “体例之于方志,有如栋梁之于房屋。” 志书有特定的编写格式和组织形式,要素有三:体裁、结构、门类。
1.体裁 即表述形式,分为述、记、志、传、录、图、表七种。 述:总结性的概述。 记:大事记。 志:编书的主体部分,是各个部门全部工作的总合。(撰写员需要主要提供材料的部分) 传:对突出贡献人物或集体的记述,分独传(个人立)和合传(集体立)。 录:附录,正文当中没有记载或不宜收录的又对成书有帮助的内容。 图、表:需要说明情况时随正文而行,或附在书后。
2.结构 即组织形式、谋篇布局,分为概述、大事记、分志、人物传、附录五部分。 概述提纲挈领,概括总论;大事记树其经(以时间为序立起纵轴);分志支其纬(分专业列出各部分排开横轴);人物传奠其后;附录补充述记。 志的部分要横分竖写,按工作情况分部分,沿时间顺序记述。
3.门类 分类清晰有利于志的编写准确和快速。 志应该是梯形结构,上下分级,左右并行。上下级间应该是从属关系,左右分列项间应该是并行关系。最应该注意的问题是分类标准要统一(即各分类标准间不应有重复和交叉)。
三、怎样编写史志
1.时空界限的分割 院志主要是时间界限,即从何时起到何时止。
2.述而不论 应该具有资料性质,观点寓于记述之中,不独立发表评论。
3.详略得当 贵在详尽,做到详今略古(以近时的史料为主要叙写对象)、详独略同(以部门独特、个性内容为主要叙写对象)、详本略末(以基础资料和重点工作为主要叙写对象)。
4.实事求是 客观记述,不添加议论。
5.指导思想要正确、要清楚
四、材料的收集和长编的完成
1.材料的收集 主要分为收集、初稿、评审等几个阶段,各阶段的时间表不是截然分开的。 资料收集分为文献资料、口碑资料、实物资料。方法总结为五个结合、五个先后,即查阅与采访相结合、个别采访与座谈相结合、编写长编与入志稿相结合、广征与特约相结合、专业工作与发动群众相结合;先活后死、先找口碑资料后找文献资料、先找内部资料后找外部资料、先收集时间近的材料后收集时间远的材料、先解决易的材料后解决难的材料、先收集急切需要的材料后收集可以放缓的材料。 资料考证,忌讳拿别人材料直接用,应经过判断、考证、核实。对一事多说应辩伪存真,去除伪史、假象和误传。考证的标准应以档案材料、内部材料、近时近地的材料、事件中主管人的材料、亲身经历者的材料、第一手材料、统计部门材料为准。
2.长编的编写 长编要经过筛选、考订、按照编写思路形成。 长编的要求宁失于繁、不失于略,应该是经过了梳理做到详细、丰富,围绕篇目进行编写。 长编应包括六个要素:时间、地点、背景、人物、经过、结果。资料要素不可遗漏。
(本页责编:李春慧,MMS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