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世纪坛医院继续教育概况
发表日期:2006-07-11
本页责编:原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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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,以学习新理论、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性教育。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,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,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,提高服务质量,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。根据卫生部、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太阳成集团tyc7111cc院具体情况,规定如下:
一、继续医学教育对象:
凡经国家承认,取得中级以上职称(包括中级)的医疗、医技、药剂人员,均为继续教育对象。
二、学分要求:
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不仅是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,又是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应尽的义务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,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,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,其中I类学分10分,II类学分15分。初级卫生技术人员也要完成25学分,无学分类别要求。
三、学分分类:
Ⅰ类学分:国家级项目、省、部级项目、一级学会项目 Ⅱ类学分:自学、发表论文、科研立项、单位项目
四、学分授予:
详情请单击红字处
五、学分管理:
1、科教处负责学分授予审批权。任何科室不得自行授予继续教育学分。 2、个人的学分情况由科室进行审查,报科教处审核。 3、科室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。 4、个人的学分审查结果将作为晋升或聘任的指标之一。
六、组织管理:
1、 科教处负责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。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归口护理部管理。医院将每周三定为学术活动日。
2、各科室设教育领导小组,一般由科主任担任组长,并设专人具体负责继续教育工作。领导小组应做出每年的人才培养计划和科内及外出学习计划,安排组织业务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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